[内容]未经同意不得设定行政收费

  “行政规范性文件”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红头文件”,不仅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更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省政府办公厅此次发出的通知为“红头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立了12条“规矩”。其中明确提出严禁越权发文,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必须合法、适当,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相抵触,与同一级别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冲突;不得增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不得设定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增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规定出具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的内容。

  未经省政府同意,“红头文件”不得设定行政收费,未经省政府或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同意不得设定事业性收费;不得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劳动权、休息权等基本权利。

  [数量]不得简单以文件贯彻文件

  严控发文数量,通知明确要求,凡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已作出明确规定的,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得重复发文。对上级来文的贯彻落实也要结合实际,是否发文要“深入研究、区别对待”,“不得照抄照搬照转、简单地以文件‘贯彻’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对内容相近的要加强统筹综合,能归并的尽量合并发文。

  通知还提出,未经本级政府授权,部门不得向下级政府下发文件。

  [质量]要有实招、硬招解决问题

  “红头文件”不能是“一纸空文”,要有实招、硬招、新招能解决问题。通知强调,严把文件质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对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进行充分研究和论证,没有必要或者条件不成熟的不得制定或者暂缓制定。

  通知还提出,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强化问题导向,推动问题解决,强化精准发力和务实管用,提出既符合实际又能够解决问题的实招、硬招、新招,“建立的制度要切实可行,采取的措施要具体明确,操作流程要清晰明了”。同时强化严格规范,确保政策措施表述严谨、周密,文字精练、准确。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发也要严格按照程序走。我省规定,重要的行政规范性公文要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

  [管理]文件有效期一般不超五年

  文件也有“服役期”,到期了就要“退休”。我省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实行有效期制度,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明确有效期,有效期满后,文件自行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需要超过5年的,应当在文件中载明。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及时对本地、本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考核问责,对问题频发、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和部门,将通过约谈或者专门督导等方式督促其整改,必要时向社会曝光,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 肉馅的小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