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院执行局远赴天津查封107辆大巴车
相关标签: [!--togo.keyword--]
从天津市公安局车管所民警手里接过厚厚的107页查封回执,合肥中院执行局保全组干警张文权、岳军二人才得以长舒一口气。经过一夜的努力和近20小时的坚持,一个财产保全案件终于圆满办结。 查封107辆大巴车 近日,某银行合肥分行与天津市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某汽车运输(大连)有限公司、刘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正处在合肥中院审理阶段,被告随时有将财产转移的可能,原告申请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 由于案件标的额高达4000万余元,被告又远在天津、大连两地,案件的执行保全工作很快移转到执行局保全组。通过网查,某汽车运输(大连)有限公司已无财产可供保全,目标只能聚焦在天津。张文权、岳军匆匆踏上奔往天津的列车。两人根据被告的银行开户信息,接连奔袭了4家银行。对于他们来说,最怕听到的就是“没钱”“没有”“查不到”等回复。但这一次也不例外,两人在经历银行工作人员漫长繁琐操作后,查到财产最多的一个账户里只有327元。 张文权和岳军并没有轻易放弃。“走,去车管所!”张文权做了一个大胆假设,公司账户上没有钱,但名下可能有汽车。“这家公司有107辆大型客车在我们天津登记。”车管所干警的一句回复,让两人疲惫顿消,有一种久旱逢甘霖的畅快。但是,两人很快又遇上了新问题。按照规定,车管所要求查封每一辆汽车都要有配套的法律文书,也就意味着要想查封这107辆汽车,就必须有107份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但两人随身准备的文书远远不够。 张文权向车管所提出,迫于时间和往返成本,已向合肥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发出请求,可传送相关法律文书的电子版到车管所,并现场彩色打印后提交,希望能给予协助。车管所工作人员向领导汇报,很快同意了两人的协助请求。 忙碌到凌晨3点多 合肥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收到请求后,第一时间把相关法律文书传送至天津市公安局车管所。时间不知不觉已经到了17:50,车管所里已经空空荡荡,工作人员已经全部下班。两人马不停蹄赶回宾馆,在宾馆加起了班。一份份协助执行通知书需要手填,而且一填就是107份,还要保证100%正确,两人聚精会神忙碌到凌晨3点多。 经过车管所3个多小时的不间断操作,107份盖有天津市公安局车管所印章的回执终于回到了两人手中。两人又奔向了天津滨海新区市场管理局,另一个股权查封案件正在等待他们。 “江淮风暴”以来,合肥中院执行局已办理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案件89件,涉案标的额高达36亿元。 责任编辑: 肉馅的小包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