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楼顶违建
 

  6月11日上午,小庙镇综合执法所联合街道社区两委依法对某社区菜市场门楼东侧一处楼顶违建进行拆除,经过三个小时的连续作业,将20平方米违建平房拆除。

 


  6月10日-11日,蜀山区井岗镇十里庙社区市容办组织5名工作人员对怀宁路与长江西路交口处一小区内楼顶私自搭建的阳光房进行拆除,拆除面积为15平方米。

 


拆除经营性违建
 

  近日,包河区常青街道城市管理部对东风巷的违法建设进行了拆除,拆除面积约1400平方米。
 

 

  违建所在地原为东流小学,学校撤消后当事人在空地上搭建了大大小小十余处违法建设,作为仓库和收购废品等使用。城管执法人员多次与违建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前的拆违政策,表明必拆的决心,最终得到当事人配合,并对该处空地的违法建设进行了助拆。

 

 

  6月15日,琥珀街道城市管理部对位于合作化路原府台酒店的后厨违建进行拆除,拆除面积约400平方米。
 

  据了解,此处违建平日里堆放着杂物,不仅影响周围居民出行,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为解决这一问题,城市管理部多次上门与违建方进行沟通交流,最终违建方同意配合拆除。

 


拆除道路交口处违建
 

  6月10日,方兴城管大队依法拆除道路交口处的3个违建集装箱,拆除面积约90平方米。
 

  前期,方兴城管大队巡查至包河大道与紫云路交口时,发现该处集装箱,并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取证,约谈项目部负责人。据了解,集装箱主要用于项目部办公及住宿,但之前的审批手续早已超期,且未办理续审手续,属于违法建设。在当事人同意拆除后,城管调用机械予以吊离,并对被违建硬化的土地进行恢复、覆盖。

 

 

  6月9日,包河区万年埠街道城管中队对杭州路与庐州大道交口附近一处工地的临时建筑进行拆除,拆除面积为180平方米。
 

 

 

  据了解,该处工地临时建筑主要为活动板房或钢棚结构,在工程结束后处于弃用状态,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存在较多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城管中队多次联系权属单位,在多次走访沟通下,当事人最终同意自行拆除该处工棚。
 

责任编辑: 许召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