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泰瑞沙等17种抗癌药进入安徽医保 大幅减轻肿瘤患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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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明确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范围,并确定了医保支付标准,要求各省确保11月底前开始执行。
为切实降低患者用药负担,近日安徽省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 17 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8年11月1日起,将17种抗癌药及前期确定的36种国家谈判药按规定纳入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进行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
此外,《通知》强调,17种抗癌药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暂按30%执行,执行中视情况动态调整,剩余药品费用按各地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按比例分担。此外各统筹地区年内至少确定一家协议零售药店,为参保人员提供国家谈判药品(含17种抗癌药、36个国家谈判药和皖人社发[2017]45号中的4种抗癌药),同时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国家谈判药合理使用不纳入我省医疗机构药占比考核等规定。如若因谈判药纳入医保目录等政策原因,导致医疗机构2018年实际发生费用超出总额控制指标,年底清算时给予合理补偿。
据悉,本次纳入医保目录的17个抗癌药品中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谈判药品价格降幅也非常给力,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同时与市场平均零售价相比,17个谈判药品的平均降幅达56.7%。
尤其是在非小细胞肺癌治疗领域,不仅有5个产品成功入选,成为入选产品最多的治疗领域,其中三代肺癌靶向药物奥希替尼(商品名:泰瑞沙)降价超过了70%。依此推算,肺癌患者使用奥希替尼治疗肺癌的花费也将由谈判前的51000元/月,降至15300元/月,同时受惠于医保报销,将进一步提高肺癌患者的医保用药保障水平,极大降低用药负担。
安徽省立西区肿瘤医院钱立庭院长指出:“大多数非小细胞肺癌伴有EGFR敏感突变的肺癌患者在接受一代、二代EGFR-TKI药物治疗一年左右,便会产生耐药,有50%-60%的患者出现了T790M突变耐药。而作为全球第一个上市的肺癌第三代口服靶向药,奥希替尼可以解决由于T790M突变所引起的耐药问题,并且目前在中国没有同类产品获批。此次奥希替尼等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医保患者自付的年度治疗费用和负担也将大大减轻。”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陈振东院长谈道:“政策实施后,我省奥希替尼的医保报销比例为53-70%,患者每月仅需支付4590-7170元。目前我院已经开出相关处方,拿到药品的患者也表示未来可以安心的开疗效更优质的抗癌药了。我们相信医保目录的实施将帮助更多患者选择正规渠道的药物,接受规范化的治疗,从而延长生命、提高生活质量。患者将不再因为价格原因而选择来历不明的药品,使本已虚弱的身体再次受到劣质药的侵蚀。我们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省份落实相关政策,满足更多患者的需求。”
安庆市立医院呼吸科主任施炜教授表示:“为落实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明确17 种抗癌药等特殊药品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据此,自2018 年11 月1 日起,我市就开始施行药店医院双通道报销政策,使患者能够更加便捷、有效的用上像泰瑞沙这样的抗癌药物。政策实施后,得到了不错的反响。我们希望未来全省都能够有望实现这一措施,造福更多癌症患者。”
截至11月30日,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均已响应国家政策,发布相应省级文件。安徽省自发文后,已经有患者享受到该政策的福利,随后还会有更多的患者从政策中获益。相信其他各省的落实工作也会相继展开,争取早日让群众能买到降价后的抗癌药并实现医保报销。
近日,国家医保局下发了《关于做好17种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执行落实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各地要按要求做好谈判药品的落地工作,严格执行17号文确定的支付标准和限定支付范围,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用药权益,对进展缓慢、没有按照规定时限执行政策的省份,国家医疗保障局将适时督促通报。 责任编辑: a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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