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 标本兼治展现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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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新区党工委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推动高新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这些成效,不是喊几嗓子、拍几下手就变出来的魔法,而是各级党员干部义无反顾、坚韧不拔,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抓出的“痕”、留下的“印”。
2017年,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 政贵有恒,治须有常,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也不停歇。高新区党工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讲重作”专题教育的基础上,创新开展了“强化机关作风 提高行政效能”和“五型机关”专项行动,先后召开工委会议、专题会议、中心组学习会12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共性目标任务纳入工委管委会季度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直接挂钩。 聚焦主责主业。高新区纪工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坚持挺纪于前,持续加大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力度,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62件,同比增长77%;共立案34件,结案2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人。积极推动“四种形态”在监督执纪实践中得到落实,全区按“四种形态”处理77人次,其中按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68人次,占处理总数的88%。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工作,对拟提拔重用的49名干部人选进行认真核查。 强化作风建设督查。认真开展治理慵懒散慢拖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专项工作,对厉行节约、公车私用、工作纪律等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8轮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3名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进行了全区通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起,处理党员干部3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对全区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全年开展督查督办150余次,编发督查专报、通报共12次。 开展治理“微腐败”专项行动。对群众举报反映的某社区87套疑似违规房产拆迁安置问题进行调查,对查实的8套465㎡违规房产进行了追缴,追缴违规安置房产不当得利225万元,对调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5名村居干部进行了立案审查。 强化责任追究。对工程项目建设、零星工程扶持、违反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对8人进行了问责,给予政纪处分2人。严肃查处民生、扶贫、环保、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问题,对中央及省环保督察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4人进行了问责。 注重源头预防。坚持将党风廉政教育课程纳入管委会干部年度培训计划,举办专题讲座、报告、培训12场,甄选2015年以来查处的拆迁安置方面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以案释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300余名党员干部赴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等警示教育专题片,将全区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学习《忏悔录》心得体会编印成册。对2015年以来新提任的49名科级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继续开展区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6家单位被评为区级廉政文化示范点。 加强队伍建设。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体约谈,通过以案代训、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方式,强化党性锻炼,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在16个部门(单位)设立了纪检组,配齐了纪检组长,选派1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纪委办案。
2018年,重整行装迈入新征程 党的十九大把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并摆在首位,这是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高新区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各基层纪委重要工作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及时主动请示报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做到“五个纯粹”。严格把好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及时更新完善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形成“头雁效应”。 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慵懒无为、失职渎职的问题。持续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因慵懒散漫、办事拖沓、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选择性作为导致工作推动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形成有力震慑。 高新区将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苗头性、轻微违纪问题处置力度,党纪轻处分经常使用,有效防止党员干部“破纪”开始走向“破法”,推动日常提醒监管成为常态。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把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重用的党员干部作为重点查处对象。 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坚持把群众最痛恨的,发生在民生工程、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坚持把惩治“蝇贪”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占挪用、克扣强占等现象的查处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向一线延伸。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注重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各级党员干部培训学习的必修课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确保全区每一名党员干部全年至少接受1-2次警示教育。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督促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及时总结剖析近年来发生的腐败案件,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继续做好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创建活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围绕建设一流园区的目标,在全区认真开展“切实履职尽责、奋力作为担当”主题教育活动。 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需要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持按照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加强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品格和能力素质的培养,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着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敢于监督、纪律严明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选优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推进在四个社区服务中心设立专职纪委书记。健全内控机制,严格防范“灯下黑”,自觉接受监督。 责任编辑: 品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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