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居民区内违建
 

01

   5月12日—13日,庐阳区亳州路街道城管部门联合社区对畅园新村1栋和3栋院内一楼居民违法建设的棚房进行拆除,拆除面积约430平方米。
 


02

  
5月12日,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城管部门对义仓小区二号楼内用于居住和堆放物品的4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拆除面积约130平方米。

 


  5月13日,逍遥津街道城管部门对寿春路147号3栋205室和寿春路115号101室两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拆除面积约25平方米。

 


  5月14日,逍遥津街道城管部门对庐江路79号某单位小区7栋一楼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拆除面积面积约56平方米。

 

 

03

  
5月13日,瑶海区城管局嘉山路街道城管中队拆除轮胎翻新厂小区一楼院内违法建设,面积约230平方米。

 

 

  据悉,该小区内除了零星几户为老人自住,其他大部分均未租户居住。违建拆除前,院子上方被密匝匝的石棉瓦、铁皮、夹心板“捂”得严严实实,棚顶上方杂物遍布。城管队员通过实地调查、逐户上门、宣传动员、反复劝导,最终拆除了这些违建棚顶,一楼小院重见阳光。

 

04

  5月13日,瑶海区城管局七里站街道城管中队对辖区省二建生活小区内违法建设进行拆除,拆除面积约60平方米。

 


  为做好此次拆违行动,城管中队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告知违法建设既存在安全隐患,又占用公共资源,妨碍邻里和谐。最终在当事人的积极配合下,此次拆违行动得以顺利开展。
 

05
 

  5月10日-15日,庐阳区杏林街道城管部门对临泉路与合瓦路交口某单位宿舍内二楼、三楼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本次拆除行动历时五天,拆除面积约100平方米。

 


  5月12日上午,杏林街道城管部门对辖区绿都嘉园的3处违建以及丽都名邸的2处违建进行拆除,共拆除违建5处,面积约145平方米。

 


  5月13日下午,杏林街道城管部门对辖区阜阳北路北都花园内一处违建房屋进行拆除,拆除面积约10平方米。

 


  5月13日下午,杏林街道城管部门对辖区内大富绿洲小区1号楼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拆除面积约65平方米。该违建为居民在小区楼顶加盖的砖混结构房屋,日常作为住宅及健身房使用,目前该违建已拆除完毕。

 


  5月14日下午,杏林街道城管部门对辖区阜阳北路某干休所内的违建房屋进行拆除,拆除面积约20平方米。
 


 

06

  
5月17日,五里墩街道城市管理部对凤凰城家家景园一期2幢至5幢一楼院内共9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拆除面积约100平方米。
 

 

拆除企业内违建

01

  
5月13日下午,滨湖世纪社区城管部对徽州大道与锦绣大道交口东南角处违建活动板房进行助拆,拆除面积约3000平方米。

 


  近日,滨湖世纪社区综管队员巡查发现该处存在大量的活动板房。经了解,该板房系中铁八局所建,并未办理临时建筑许可证,目前处于空置状态。城管执法人员多次联系该处工地负责人要求其拆除对违建活动板房,但对方表示自拆有困难,城管部门遂协助工地方实施了拆除。

02

  5月13日,庐阳经开区(林店街道)城市管理部门对某电缆公司违建进行拆除,共拆除4处违建,面积约980平方米。
 


  5月14日,庐阳经开区(林店街道)城市管理部门对某开关厂违建简易板房进行拆除,拆除面积约150平方米。



03

  5月14日,高新区天乐城管中队对辖区内天智路32号时代创新科技内的1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拆除面积约30平方米。

 


  据悉,该处违法建设原被企业当做仓储用房使用。在摸排发现后,起初该企业抱有侥幸心理不愿意拆除,对此,天乐中队城管队员多次上门开展宣传,进行沟通,并邀请驻队律师一同走进企业,向企业负责人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城管队员的耐心劝说和律师的专业讲解,该企业负责人逐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最终表示将克服自身困难,积极配合违建拆除工作。
 

拆除经营性违建

01

  5月12日,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城管部门对阜阳路某超市后院一处违建进行拆除,拆除面积约10平方米。

 


  5月14日,逍遥津街道城管部门对阜阳路与淮河路交口一宾馆楼顶违建进行拆除,拆除面积约40平方米。
 


02

  
5月13日上午,庐阳区杏林街道城管部门对辖区金池路北环阳光小区对面的3处违法搭建的仓库及废品收购站进行拆除,拆除面积共约600平方米。
 


03

  5月14日,庐阳区四里河街道城市管理部门对中菜市西侧的3处违建简易板房进行拆除,面积约18平方米。
 


04

  
5月17日上午,包河区城管执法大队联合望湖街道城市管理部对包河大道路西电气工程学院生活区一处私人超市的违建房屋进行助拆,拆除面积32平方米。

  该违建系小区内一楼业主利用其自家院落所建,用于经营小百货和收发快递。经过街、居两级城管队员的多次上门走访宣传和耐心劝导,当事人最终同意拆除。
 

责任编辑: 许召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