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环保局发布了《关于对路面行驶柴油车开展路检路查、遥感监测执法的通告》(简称《通告》)、《通告》显示,从9月1日起,合肥已对路面行驶的各地柴油车进行路检路查与遥感监测,检测不合格的将被处罚。《通告》对首批各区6大监测点的位置也进行了公布。

 

  检查监测工作已于9月1日开始,此后,全天24小时,执法部门都会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开展路检路查、遥感监测工作,被检对象涵盖所有在合肥市辖区行驶的各地柴油车。

 

  路检路查具体流程为:设置路面检查点,拦截柴油车,对其进行排放检测,看是否合格;至于遥感监测,将依据《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HJ845-2017》进行检测,通过机动车遥感监测点6个月内抓拍超标两次的柴油车将被处罚。

 

  路检路查与遥感监测不合格都将依据“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代码实施处罚(违法代码6063,200元不记分)。

 

  同时还将开具限期治理通知书,治理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对于逾期不治理的将处以500元罚款。

 

  《通告》对首批机动车固定遥感监测点位也进行了公布,包河区点位在繁华大道与吉林路交口、新站区点位在物流大道与符离路交口、蜀山区点位在井岗路与枫林路交口、高新区点位在玉兰大道与习友路交口、经开区点位在繁华大道与松林路交口、瑶海区点位在郎溪路与长江东路交口。

 

  据悉,排气污染物超标车辆的相关信息,合肥市环保局定期在官方网站公示,合肥市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短信方式告知。

责任编辑: 肉馅的小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