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印发 严肃中职招生纪律六项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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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8月20日印发《严肃中职招生纪律六项禁令》,要求各地各校严格执行中职招生各项纪律规定,接受社会监督,对于群众或媒体举报的中职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将件件查实。违规学校将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取消其招生资质。 省教育厅在六条禁令中明确,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专业,一律不准招生;中等职业学校不得通过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并支付费用;外省中职学校来我省招生须获得教育部当年批准的跨省招生计划。 严禁有偿招生,省教育厅强调,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利用经济手段招揽生源;初中学校及教职员工不得收受、索要招生单位任何名义的现金和实物。省教育厅在六条禁令中明确,严禁虚假宣传,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不得擅自发布;不得以虚假就业、对口升学承诺等形式误导考生和家长,也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中职学校。我省还将对中职学籍管理实行人、籍合一,明确中职学校不得以“一校两牌”形式为学生注册“双重”学籍,不得为非中职学历教育的在校学生办理中职学校学历教育学籍,不得为在普通高中借读学生办理注册手续。 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中出现的生源封锁问题,六条禁令明确提出,省内市域、县域间不得实施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省属中职学校招生工作一并纳入属地管理。初中学校或教师不得封锁中职学校招生信息,不得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禁令还提出,中职学校不得跨市设置教学点,对违规设立的中职异地分校、教学点,一律不准招生和注册入籍。 六项禁令 严禁无资质招生 严禁有偿招生 严禁虚假宣传 严禁挂靠学籍 严禁生源封锁 严禁私设教学点 责任编辑: 肉馅的小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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