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今年有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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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安徽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2002年至2017年,我省成功组织实施16次国家司法考试,全省累计18万余人报名,3万余人通过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为我省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2017年9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定于2018年开始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该制度是在原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基础上进行改革完善的新制度。记者从本次发布会获悉,新制度相较以往主要有以下四方面调整:由一年一考调整为一年两考,第一次考试为客观题考试,考两场,考试方式为计算机化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才能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在两个考试年度内有效;第二次考试为主观题考试,考一场,考试方式为传统纸笔方式。
报名条件也有重大调整。报名条件由高等院校法律本科学历或者非法律本科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提高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同时,司法部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政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仍可报名。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适用人员范围扩大。由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等4类增加到9类,增加了初次担任法律顾问和仲裁员(法律类),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公务员。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更加严格。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后,将实施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管理和信息发布制度以及法律职业资格暂停、吊销制度。 责任编辑: 肉馅的小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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