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届全省“旅游+互联网”大会上,我省专门发布了行动计划,并明确提出,到2018年底,在线旅游投资占全省旅游直接投资的10%,在线旅游收入占全省旅游收入的15%;而到2020年,这一比例还将同时提升5%。

 

  为此,行动计划专门提出了十大重点行动:

 

  加强海南旅游综合云平台应用建设;

 

  建立健全海南智慧旅游管理体系;

 

  在重要旅游区域推行无线宽带服务,建设覆盖全省所有景区、机场、码头、车站(高铁、汽车)、三星级(含)以上酒店大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演艺场所、免税购物店、餐饮热点区域的无线WiFi及4G网络,为游客提供优质便捷的互联网接入服务;

 

  建立完善海南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旅游咨询、投诉、服务一体化建设,健全旅游公共产品和设施、旅游投诉和旅游救援等公共信息网络查询服务。

 

  推动“旅游+互联网”战略合作,与互联网管理部门、三大通讯运营商及一批互联网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整合促进旅游+互联网的战略资源,实现战略突破;

 

  依据旅游大数据挖掘,建立全省智慧旅游营销系统,拓展新的旅游营销方式,开展针对性强的旅游营销;

 

  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整合自助车辆、闲置房产等社会资源,规范发展在线旅游租车和在线度假租赁等新业态。

 

  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建设“旅游+互联网”产业园区,遴选一批“旅游+互联网”试点示范,大力推进旅游+互联网+其他领域,促进旅游+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建立海南省旅游商品电子商务平台,并与各大互联网旅游服务商对接合作,大力支持各市县特色旅游商品开发,鼓励各市县通过互联网,开展旅游营销信息发布、旅游产品在线预订和交易支付;

 

  各市县旅游部门要加强与通信运营商、电子商务机构、专业服务商、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引导相关部门和企业通过技术输出、资金投入、服务外包、资源共享等方式参与智慧旅游建设。 (海南日报)

责任编辑: dingy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