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进行时|拆存量违建 控新增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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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又必须打赢的“硬仗”。无论是存量违建,还是新增违建,合肥城管都坚决做到严防严查严拆,不留拆违死角! 近期, 哪些违法建设被城管部门依法拆除, 一起来看看~ 拆除居民区内违建 近日,瑶海区城管局红光街道城管中队对付业队生活区47栋一户业主私自在平房楼顶加盖的简易棚进行拆除,拆除面积约60平方米。 拆违前,城管队员多次上门与当事人沟通,耐心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城管队员的努力,当事人同意拆除简易棚。在拆除现场,钢北社区工作人员与城管队员疏散房屋四周群众,确保现场秩序,经过两个小时的作业,该处违建被完全拆除。
10月19日上午,大兴城管中队对大兴镇东岗小区内3处占用公共区域的违建花园进行助拆,拆除面积约150平方米。
拆除经营性违建 10月19日,包公街道城市管理部对南一环路方圆居小区内违法建设进行拆除,拆除面积约50平方米。 据悉,该违建系小区开发商在规划验收后擅自搭建,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现被出租作为仓库使用。前期,城管队员联合社区多次约谈当事方,阐明法条规定和拒不拆除的后果,最终做通了对方的思想工作。目前,该处违建已拆除完毕,拆违后空地预计后期将作为公共停车位使用。
近日,常青街道城市管理部对徽州大道与南二环交口和行出租车公司内一处两层12间彩钢瓦砖混结构办公楼及三间钢质结构厂房面积共约6500平方米的违建进行协助拆除。
10月19日接群众反映,肥西县上派镇南郢小区门口有人在停车位上违法建设铁皮棚。肥西县城管局执法队员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前往现场。 据了解,该铁皮棚是南郢小区门口的商户擅自占用停车位建设用于堆放经营用品,未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执法队员现场联系了当事人,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认识到自己违建行为的危害性,当即表示会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工作。
▲违建铁皮棚拆除前 ▲违建铁皮棚拆除中 ▲违建铁皮棚拆除后
10月19日,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城市管理部对花园街与淮河路交口西南角由合肥大厦管理所管理的5间联排违建商铺进行依法拆除,拆除面积约300平方米。
10月19日-20日,在合肥包河区壹街“存活”了12年的违建门面房被彻底拆除,累计拆除面积约400平方米。 壹街位于马鞍山路与淝河路之间路段,原先用途是消防安全通道,后来物业私自在两侧建设了砖混结构房,对外出租给各类餐饮商户,导致原本并不宽敞的道路越来越窄。包河城管前往现场勘察,在多次上门联系物业做其思想沟通工作向其宣传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后,物业从刚开始的抵触态度转变为理解与支持。目前,违建门面房已被拆除完毕,街巷市容环境恢复如初。
拆除历史遗留违建 10月19日,蜀山区城管部门对新庄路通和三期城中村地块一处历史遗留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
10月12日,庐江县庐城镇城管大队五中队对兆河路与周瑜大道交口东北侧一处违规占道集装箱房进行拆除,拆除面积约200平方米。 据了解,该集装箱房是某建筑公司建设道路工程项目遗留下来的工棚,工程竣工后一直未拆除。中队在排查后及时联系该项目负责人,告知其违法占用道路的危害性,并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自行拆除。拆除时,中队组织人员协助其搬出集装箱内存放的物品,历经2天将遗留工棚拆除完毕。 ▲违建工棚拆除前 ▲违建工棚拆除中 ▲违建工棚拆除后
拆除新增违建 近日,肥东县元疃镇城管执法中队依法对杨祠社区某生态园内两处正在违建的假山进行拆除,总面积约40平方米。 据悉,国土巡查人员在巡查时发现该生态园内有工人正在搭建假山。经调查,当事人无法提供规划报建相关的审批手续,巡查人员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施工并限期拆除并恢复原样,但当事人拒不整改。对此,元疃镇启动在建违法建设快速查处机制,历时两天将新增违建假山拆除完毕。
10月21日上午,南七街道城市管理部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维也纳森林花园小区某栋别墅业主在小区景观河道违法建设,面积约220平方米。执法人员随即告知当事人此行为属于违法建设,并现场对违建实施了拆除。 责任编辑: 许召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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