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对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进行部署,通过源头治理、动态监管和失信惩戒,全面排查欠薪隐患,及时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加大惩处力度,限时解决欠薪问题,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

  合肥市农民工维权部门明确,按照“总承包,负总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分包工程的工程款、工资款金额和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及工资专户管理具体方式,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月足额实名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并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对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按照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并纳入失信惩戒“黑名单”。 对存在拖欠工程款的项目,按照“谁欠款、谁偿还”的原则,督促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时筹措资金予以解决;对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项目,按照“谁总包、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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