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土地交易出新规 出让金可以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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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土地市场交易出台新规。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22日从合肥国土局、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获悉,即日起合肥居住用地出让金除了30日内一次性付清外,还可分期付款,在3个月内付清。 22日,合肥国土局、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公告了巢湖市、肥西县两宗居住地块的出让信息,两块地都将于9月28日下午拍卖出让。从公告信息看,关于土地出让金的规定呈现出新的变化。 巢湖市居住地块连同庐江县一居住地块的出让,合肥国土局、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专门公告,按照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六次主任(扩大)会议决定,自即日起,该市范围内,以拍卖方式出让的居住用地(或商住用地),可在拍卖出让活动之日前40日发布公告。竞买保证金比例为出让参考价总额的20%以上。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可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成交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3个月内付清余款。 责任编辑: 肉馅的小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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