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合肥市运管处对外界通报,4月26日晚,安徽国泰出租汽车公司皖东运营部皖A8271X驾驶员朱某某在龙川路附近营运时,先后主动招揽12批乘客,多次以不顺路、不打表等理由拒载;5月1日晚,安徽国泰出租汽车公司八方运营部皖A8131X驾驶员丁某某在寿春路与含山路附近营运时,先后主动询问15批乘客,均以不顺路为理由拒载。

 

  针对丁某某、朱某某连续拒载行为,市运管处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对安徽国泰出租汽车公司皖东运营部、八方营运部在行业内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两名违规驾驶员依法给予500元行政处罚,并对二人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依法予以吊销,自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并对两车车主进行依法约谈并督促整改。

责任编辑: 一米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