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老板!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喊你赶快年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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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开始。
注意啦,注意啦!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开始。
2021年1月1日之前存续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 在6月30日前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友情提醒:请使用电脑进入以下年报入口 http://ah.gsxt.gov.cn/index.html ![]() 或长按识别二维码进入 ![]() 同时,政府部门将继续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具体报送哪些内容呢? 根据不同的市场主体,需要报送的内容,也不尽相同。 企业年报内容: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该项可选) 个体工商户年报内容: (一)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二)生产经营信息; (三)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四)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内容: (一)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二)生产经营信息; (三)资产状况信息; (四)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五)联系方式信息; (六)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为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市场监管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海关、商务、外汇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继续实行“多报合一”,只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即可完成多部门报送内容的统一填写,为市场主体节省时间、节约成本! 友情提醒: 年报整体时间虽然有6个月但早报早安心报完年报就再也不用担心因此被列入异常名录。准备好了吗?请依法年报,积累信用! ![]() 责任编辑: 一米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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