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财政部确定在安徽等8个省(自治区)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11月11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合肥市、淮北市、安庆市和巢湖市、宿州市埇桥区为国家级试点市(区)。

 

  安徽5地开展试点

 

  近日,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确定在安徽等8个省(自治区)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

 

  省住建厅表示,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是推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根据上诉《通知》要求,确定合肥市、淮北市、安庆市和巢湖市、宿州市埇桥区为国家级试点市(区)。

 

  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其他市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原则上每个省辖市确定不少于1个县(市、区)开展省级试点,省级试点县(市、区)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备案公布。

 

  购买四类服务

 

  按照《通知》,今后购买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入住和退出管理事项、租金收缴和房屋使用管理事项、维修养护事项以及综合管理事项等四大类。

 

  其中,入住和退出管理事项主要包括组织选房,租赁合同签订、续签、变更,办理入住手续,采集新入住住户基本信息,建立住户档案,办理退房手续,不得包括对保障资格的准入和取消;租金收缴和房屋使用管理事项,主要包括租金代收代缴、催缴,日常使用情况的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采集证据上报。

责任编辑: 肉馅的小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