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空中廊道”桥下空间使用将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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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肥街头,大大小小的高架和市政桥梁在空中蜿蜒,形成方便快捷的空中廊道。然而,今后在桥梁下方空间从事摆卖、餐饮、娱乐、机动车清洗和修理等经营活动,都是不允许的。近日,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委获悉,《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正式下发,通过规范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管理,保证桥梁设施完好、安全。
实行“一桥一档、一桥一策”管理
今后,合肥主城区的桥下空间使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合理利用、公益为主”的基本方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区(开发区)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是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所属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的使用管理,保障城市桥梁设施安全。
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单位要对本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的使用实行“一桥一档、一桥一策”管理,履行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
建设部门专门为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的使用管理设置了多条“门槛”。
比如,配建的道路、环卫、绿化、停车等设施,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设计导则和使用方案;预留城市桥梁设施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专用通道;还应当对城市桥梁设施采取防撞、防碰、防擦等保护措施,与城市桥梁设施保持安全间距。
桥下空间禁止从事餐饮等经营活动
合肥的城市高架桥下空间分布范围广,如何使用怎样才能更科学更安全呢?
根据新规,在用途上以后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只能用于配建道路、环卫、绿化、停车等市政公用设施。需使用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的,要向该桥梁管养责任单位提供使用方案,由该桥梁管养责任单位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论证后方可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有一些行为在城市桥梁桥下空间范围内是禁止去做的。比如,生产、加工或者堆放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有害物品,或者明火作业。
而且,今后不许在桥梁下方空间从事摆卖、餐饮、娱乐、机动车清洗和修理等经营活动;不许在桥下空间或桥体上擅自设置广告牌、标牌、宣传品和挂浮物;不许侵占、损坏城市桥梁设施及附属设施。 责任编辑: 肉馅的小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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